(吉隆坡6日马新社讯)随着马来西亚与中国即将延长90天的互免签证新措施,中国驻马大使馆说明大马公民赴华停留期的计算方法,即入境日往前推的180天内,在中国停留的天数不能超过90日。
大使馆发言人指出,这90日不包含持用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以及居留证在华停留的时间。
大使馆今日就中马互免签证协定停留期的问题发文告,针对中马两国政府签署互免签证协定受到两国各界的热议,作出解说。
“根据协定有关规定,中马目前互予对方国家公民的免签入境安排维持不变,即双方公民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停留30天。
“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协定明确了对缔约一方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免签停留的期限,即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
文告举例,如果本次入境中国,往前算180天内免签停留时间累计已满90天,则无法再享用免签入境政策。
“累计不满90日,但剩余停留时间不足30日的,本次免签停留不得超过剩余的免签停留时间。中国人免签来马亦按此操作。”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个月中旬对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两国领导人见证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互免持公务普通护照和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
文告说,协定将在两国政府履行必要程序后生效,该互免签证协定有效期5年,此后自动延期5年。
“我们相信,随着协定下步生效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两国之间的人文交流,加深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促进各领域交流合作走深走实,推动中马构建高水平战略性命运共同体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将继续为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保驾护航。”